青海画院 - 承三江文脉 凝一纸初心——青海画院第五届院展征稿通知

2026-09-08 16:11:26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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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持续深耕高原文脉、厚植时代审美、推动青海美术书法创作守正创新、薪火相传,拟于2026年年末在青海美术馆举办青海画院第五届院展,以展览交流、学术互鉴、推优育才为宗旨,集聚全国文艺创作力量,擦亮青海文化名片,助力高原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。现面向全国发布征稿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青海画院 青海美术馆

协办单位:青海省美术家协会  青海省书法家协会

二、征集对象

凡从事美术、书法篆刻的艺术工作者均可投稿,不限年龄、地域与职业身份。

三、展览主旨与创作主题

本届展览立足青海独特的自然生态禀赋与多元民族人文底蕴,聚焦生态文明建设、民族交融共生、城乡时代新貌三大创作主线。鼓励创作者扎根生活、深入高原大地,以传统笔墨赓续文脉,以当代视角诠释山河新貌,用匠心作品记录时代发展、展现高原精神风貌,全方位呈现新时代文艺创作的创新活力与学术高度。

四、作品征集要求

(一)作品类别与规格

中国画:竖幅为宜,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。

油画:装框后最长边尺寸240cm,内框厚度不超过8cm。

水彩/水粉、农民画: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。

版画: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。

雕塑:长宽高均不超过200cm,重量不超过80kg。

综合材料:平面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,内框厚度不超过8cm。

书法篆刻:竖幅为宜,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;篆刻作品需提交印屏,尺寸为四尺对开竖幅,边款不少于2枚。

(二)投稿规则

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,多投无效。投稿作品须为近三年原创独立创作,严禁抄袭、代笔、仿制及AI生成作品。一经查实违规,立即取消参评、入选资格并予以通报。

五、评审与寄送流程

本次征稿分为电子初评、原作复评两个阶段。第一阶段作者仅需提交电子照片,初评通过后再按通知寄送原作。

(一)初评投稿

投稿邮箱:qhhy6107526@sina.com

邮件标题:五届院展投稿+姓名+类别(中国画/油画/水彩·水粉/农民画/版画/雕塑/综合材料/书法篆刻)

正文:作者基础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电话、地址);作品详细参数(作品名称、类别、尺寸、创作年份、材质);200字以内作品阐释;300字以内个人艺术简历。

附件:作品高清图1张(JPG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150dpi,2MB至10MB,文件名:姓名+作品名称);可选局部细节图1至2张;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
截稿时间:2026年10月20日24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原作寄送与复评

主办方将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初评并公布入围名单,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作者、发放作品信息表。入围作者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原作寄送青海美术馆,逾期视为自动弃权。作品可自行装裱装框,未装裱作品由主办方免费统一装裱。作品运输保险、运费由作者自理,拒收到付快递,原作背面需粘贴《作品信息表》。

收件电话:0971-6107526

收件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4号青海美术馆四楼青海画院综合办公室

原作复评工作结束后,确定入选及获奖名单。参加复评的作品均由主办方统一免费退回邮寄。

六、入选待遇与奖项设置

入选作品120件,统一颁发入选证书,其中设优秀奖10名,颁发专属奖杯及获奖证书。

所有入选作者自动纳入青海画院艺术人才储备库,获得两年有效期的院聘艺术家候选人资格,可优先参与画院写生采风、学术论坛、联合展览,享有创作扶持、专题宣传、艺术推广等资源支持。

七、学术配套与文创扶持

展览期间同步开展系列学术活动,举办祁连写生专题展、公益美育分享活动,传播扎根高原、源于生活的创作理念,提升展览学术价值与社会美育价值。

本届展览特设文创扶持政策,鼓励入选作者依托参展作品自主设计艺术衍生品、版画复刻、主题周边、手工书籍等文创产品。主办方免费提供展陈场地、展陈设备,不参与销售分成,作者可自主定价销售,自行承担文创产品运输、税费及相关运营成本。入选作者可在收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文创展销申请及产品方案,统一统筹布展。

八、版权规范与作品使用

投稿作品须保证原创合规,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,侵权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,主办方有权撤销资格、追偿损失。主办方对入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、出版、摄影、宣传、学术研究等非商业使用权,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。展览期间作品安全由主办方负责并统一投保,不可抗力损坏按投保金额及市场评估标准协商理赔,运输途中风险及保险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
九、其他事宜

本次征稿全程不收取参评费用,作者投稿即视为认可本通知全部条款。未尽事宜由主办方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解释,评审结果、展览动态均通过青海美术馆微信公众号公示发布。


咨询电话:0971-6107526(工作日9:00-17:30)

联系人:青海画院综合办公室 周美青

官方平台:青海美术馆微信公众号 青海美术馆官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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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26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