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画院
根据青海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青事改办发〔2017〕7号)精神,结合文艺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,拟成立青海画院。一、机构设置青海画院下设四个创作室:第一创作室(国画、书法)、第二创作室(油画)、第三创作室(唐卡)、第四创作室(综合画种),综合部(负责处理画院日常工作)。二、机构人员名誉院长: 吴长江 院 长: 陈治元
青海美术馆
根据青海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青事改办发〔2017〕7号)精神,结合文艺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,拟成立青海画院。一、机构设置青海画院下设四个创作室:第一创作室(国画、书法)、第二创作室(油画)、第三创作室(唐卡)、第四创作室(综合画种),综合部(负责处理画院日常工作)。二、机构人员名誉院长: 吴长江 院 长: 陈治元